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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可按照安置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遇到拆迁,一般是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安置补偿。
德凯律师团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4-02 13:51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遇到拆迁,一般是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安置补偿。评估报告针对房屋评估部分是依据房屋的建筑结构来进行评估并非是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那样按照房地一体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
因只有存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情况,当事人才可以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赔偿。
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因房屋被强拆所获得的赔偿不应低于合法征收所应获得的补偿。在房屋被强拆的赔偿案件中,行政机关原则上按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给予赔偿,如果评估结果低于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给予当事人货币赔偿或产权调换。如果当事人不要房屋置换,只要货币赔偿的,人民法院根据补偿方案确定可补偿的建筑面积,其中,对可调换的面积按照临近新建安置房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赔偿数额,对超出可调换的面积按补偿方案规定的房屋重置价进行赔偿,这样的补偿方式是一种新的尝试,可以说是比较合理的,保障了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利益。
德凯律师团温馨提示:
有的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后会跟律师说想主张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维权费用等其他损失尤其是房屋被违法强拆的这种,但是一般法院会认为这些并不属于政府违法强拆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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