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维权误区

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我们遇到征地拆迁问题不能强来,首先要明白征收具有强制性。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8-19 15:16
        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我们遇到征地拆迁问题不能强来,首先要明白征收具有强制性。遇到拆迁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坚决杜绝下列五种常见的错误维权方式:



 
 
 
一、常年上访
 
        老百姓抱着零成本解决问题的原则热衷上访,希望大领导能为自己做主。实际上,信访办的主要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更多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移交、督查方面,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处理。被征收人想通过信访争取补偿的目的,往往无济于事,稍有不慎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耽误诉讼时效,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二、纪委举报
 
        纪委是我党内部纪律检查机构,其核心是打击贪污腐败。即便拆迁项目中可能存在贪腐,纪委举报需要有证据,并且即便打倒贪腐与您作为拆迁户争取合理补偿没有直接关联。
 
三、钉子户硬扛
 
        很多人认为:不同意、不搬走、不签字,拆迁方就拿我没办法。但是实践中,如果不及时通过法律来维权,那么结果很可能等来司法强拆。更何况“硬扛到底”,身体精力、时间成本、家里老人小孩,种种现实问题都无法解决。
 
四、盲目诉讼
 
       通过法律途径应对征地拆迁案件值得肯定,但部分拆迁户选择自己诉讼,自己写诉状准备材料,毫无逻辑。不仅败诉更是加大后续办案的难度,耽误最佳维权时机,而且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往往较短。专业拆迁律师应对不同的拆迁案件时尚且需要做十足的准备,对于没有诉讼经验的拆迁户来讲,盲目诉讼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维权方式。
 
五、媒体曝光
 
       媒体的本质是寻求新闻点。征地拆迁在中国社会已经是一个常见社会现象,除非是涉及人员伤亡、重大贪腐等问题,否则仅是补偿不合理并没有新闻点。

       遇到征地拆迁我们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维权,据理力争,充分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让征地拆迁补偿合法而简单,是德凯律师团每一位律师为之奋斗的目标。 德凯律师团队自201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征地拆迁客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德凯律师团队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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