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征地信息有哪些?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初步判断征迁行为合法性,首先要看的有没有相应的公告、补偿安置协议等文件. 德凯律师为读者提供以下观点 ■ 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3-15 16:28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初步判断征迁行为合法性,首先要看的有没有相应的公告、补偿安置协议等文件.

 

德凯律师为读者提供以下观点

 

 

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征地批文)

 

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告知、确认、听证,此为征地报批前的“三程序”,缺一不可)

 

 

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让征地拆迁补偿合法而简单,是德凯律师团每一位律师为之奋斗的目标。 德凯律师团队自201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征地拆迁客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德凯律师团队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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