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被法院判决违法后,被征收人又该如何获得赔偿呢?

在征收案件中,房屋未经合法程序就被征收部门强行拆除的事件屡见不鲜。此类情况通常发生在安置补偿协议无法达成或者补偿决定做出后。如果该类行为通过法院裁判最终确认为强拆违法,被征收人又该如何获得赔偿呢?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6-01 11:55

在征收案件中,房屋未经合法程序就被征收部门强行拆除的事件屡见不鲜。此类情况通常发生在安置补偿协议无法达成或者补偿决定做出后。如果该类行为通过法院裁判最终确认为强拆违法,被征收人又该如何获得赔偿呢?
 

 

 

一、关于房屋损失的赔偿标准和范围

对于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多年后才予强制拆除的,如果继续按照集体土地征收时的价格进行安置补偿,显然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考虑城镇化过程中房屋产权普遍升值很高的实际情况。

鉴于房屋所在地在被强拆时已经转为国有土地,纳入城市规划区,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应当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用途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用途等,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不符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办理房屋登记的,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三、关于房屋损失评估时点的确定

一般而言,房屋价值的认定主要依靠评估,但因为房屋已经被拆除,所以此时只能进行追溯性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原则,应贯穿于征收与补偿的全过程,否则将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财物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房屋损失赔偿时点的确定,应当选择最能弥补当事人损失的时点。

在房屋价格增长较快的情况下,以违法行政行为发生时为准,无法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以法院委托评估时为准,更加符合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四、关于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

应对房屋损失,房屋的装饰装修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以及补助、奖励问题,屋内动产的损失赔偿,违法建筑面积的材料损失等分别作出处理,并计算相应的赔偿数额。

如果被征收人没有任何准备就遭到强拆,房屋内的财产物品来不及转移因此遭到损毁,无法初步证明房屋内被损坏的物品时,法院通常会酌定一个相对合理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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