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谈不拢,拆迁方直接说不拆了?

征地拆迁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在实践过程却出现了很多劳民伤财的现象,例如: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老百姓拿不到合理的补偿,强拆偷拆各种手段逼迫搬迁,征拆双方矛盾不断。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1-26 15:59
征地拆迁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在实践过程却出现了很多劳民伤财的现象,例如: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老百姓拿不到合理的补偿,强拆偷拆各种手段逼迫搬迁,征拆双方矛盾不断。

更有甚者,因为补偿谈不拢,拆迁方直接威胁老百姓不拆了,周边都拆,就是绕过你家,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不同意现在谈的补偿,就不拆了,是被拆迁方的缓兵之计。

通常已经确定拆迁的情况下,即使拆迁方这么说了,也还是要被拆掉的,因为征收项目是需要提前进行立项,划定拆迁范围的,被划定在拆迁范围的房屋,原则上都是需要进行拆除的。

虽然在实践中,存在不同意拆除就不拆除的情况,但是这毕竟是及其少数,而且多存在于协议拆迁当中,说拆就拆,说不拆就不拆,在政策上根本不具备可行性。


其次,拆迁方在说完“不同意就不拆了”以后仍然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逼迫被拆迁人妥协。

 
例如下发《违建认定书》或者《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等,换个名义以房子是违建来拆除,拆了还可以不给补偿。

如果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诉讼,有关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强拆”,而这种强拆是合法的。

 
因此,不同意就不拆了只是拆迁方采用了一种心理战术,把光明正大的谈补偿,变成了暗地里施压逼迫搬迁的手段。其实就是对咱们被拆迁方放出的烟雾弹,都是套路。目的只是想让咱们产生心理恐慌,而被迫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或者是让咱们放松警惕进而拖延至司法强拆。

所以当征收方在与你谈拆迁安置补偿,因僵持不下而对你说“你不同意,那就不拆了”,一定要沉着冷静,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因为等待,而错过了受法律保护的维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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