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种情况下不可用防卫装置应对强拆!

一、案例再现 小王家住在某城市郊区的一处村庄。最近他通过相关新闻了解到该市正在进行大建设,指不定哪一天就拆到自己家了。身边的朋友更是提醒如果预征地公告下发之后,新修的房屋无法获得补偿款。 未雨绸缪,为了能获取更多补偿款,小王和家人赶紧把房子返修了一番
未知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8-19 16:35

一、案例再现



 

小王家住在某城市郊区的一处村庄。最近他通过相关新闻了解到该市正在进行大建设,指不定哪一天就拆到自己家了。身边的朋友更是提醒如果预征地公告下发之后,新修的房屋无法获得补偿款。

 

未雨绸缪,为了能获取更多补偿款,小王和家人赶紧把房子返修了一番。过一阵子,预征地公告果然下发了,看着身边不少村民这个时候才忙着抢搭抢建,小王笑了:这时候抢搭可没法拿到更多补偿,还要白白搭进去不少材料费、人工费。

 

过了一阵,当地正式的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也下来了,小王照着补偿方案一算,嘿,还真赚了不少,心里头乐开了花。然而不久却被征地工作人员告知,预征地公告下来之前的建设也算抢搭抢建,没有任何补偿。双方为此起了激烈的冲突,几次谈判都没有解决矛盾。

 

不久之后小王家附近就突然出现了一帮来路不明的人,经常在房子附近敲锣打鼓、放鞭炮,往家门上喷涂料。并且直接放下狠话:某日之前不签协议,就直接把房子拆掉!

 

拆迁方的逼迫招数严重打扰到了小王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小王决定先去省里上访试一试,然而他担心家里的老幼不仅守不住房子,还有可能遭到暴力袭击。小王苦思冥想,想出了一条“妙计”:让家里的老少先搬到亲戚家。然后,把家里的电引到大门上,制造漏电故障。假如有人强拆,就会被大门电伤,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因为毕竟是违法强拆,看起来又是事故,所以自然觉得不会被追责。

 


二、案例分析



小王的想法只能用一厢情愿来形容。就算以常理来判断,家里头的电路出了问题怎么就不偏不倚就引到大门了?很难让警察和法官相信这是意外事故。

 

如果法官认为电是故意导到大门上的,那么就法官的角度来看,小王的这种行为被会被评价为一个法学上的概念:“预先设置防卫装置”。

 

什么是设置防卫装置呢?如果别人不法侵害了我们,我们当然有权阻止这种行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 “正当防卫”。不过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办法在不法侵害的当场来阻止。不少新闻都报道过强拆者在夜深人静,人们都沉沉入睡的时候进行强拆。

 

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初醒的居民对抗有备而来,人数众多的强拆者,实在是强人所难。为了避免被强拆,人们自然会想到预先布置不需要人力介入的装置来对付这些暴徒的做法。但是,人不在场,单凭装置来阻止不法侵害,能构成正当防卫吗?

 

就形式上来说,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刑法》第二十条并没有否定通过预先装置来正当防卫的可能性。目前主流的学界观点认为,利用设置的防卫装置来防止不法侵害构成正当防卫。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我国刑法学界的泰斗陈兴良教授认为:“如果其预防设施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可以认为是合法行为”。而另外一位泰斗张明楷教授则认为:“设立防卫装置后,遇到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该装置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作用制止了不法侵害,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时,就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总结一下,如果设置了防卫装置,在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之后,要想认定为是正当防卫的,应当保证防卫装置不会对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损害,且未超过必要限度。

 

回到本案中,假定小王的措施确实电死、电伤了强拆者,那么他的行为能构成正当防卫吗?从一个方面来说,小王直接将家中的220V交流电引出,是有可能导致强拆人死亡的。虽然笔者能理解被强拆人的心情。

 

但是客观来说,强拆者罪不至死,如果电流确实将强拆者电死,那么显然超越了必要的限度。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安全。而通电的大门显然也不可能对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伤害,顶多对特定的多数人(如果强拆者一起砸门的话)造成伤害,能够满足正当防卫在这个方面的条件。

 

但是,不会对不特定多数人造成损害不代表就不会对不特定少数人造成损害,虽然村民不会敲门从而受到电击,但是不排除小孩子在玩闹过程中接触铁门从而被电死、电伤的可能存在。

 

一旦这种情况发生,由于小王并未设立相应的警告措施,因此法官通常来说会认定小王对于孩子被电死、电伤的结果有放任的故意。从而小王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所以说,小王的措施应当不能够评价为正当防卫,而且也有伤及无辜的危险,一旦这种危险变为现实,那么小王一般来说就会被认定为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三、法律条文和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陈兴良,《刑法适用总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四、德凯律师说



在遇到强拆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暴力硬抗;在强拆现场还是以收集证据为主,抵抗强拆为辅。如果确实有必要使用防卫装置的,应当预先布置好相应的警告措施;要尽可能控制防卫装置造成损伤的范围,避免对无辜者造成伤害,对于不法侵害者,也应当避免造成过度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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