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姿势!识破拆迁方八大“洗脑术”

1 政策借口 地方政策,是拆迁方洗脑的第一大招。 从拆迁方口中说出来时,地方政策似乎成了金科玉律,其权威似乎超越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尤其是拆迁刚刚开始的时候,拆迁方张口闭口都是某某政策、某某文件,而他们的理由往往也是振振有词:这是政府制定的政策,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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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7 17:10

1

政策借口

 

地方政策,是拆迁方洗脑的第一大招。

 

从拆迁方口中说出来时,地方政策似乎成了金科玉律,其权威似乎超越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尤其是拆迁刚刚开始的时候,拆迁方张口闭口都是某某政策、某某文件,而他们的理由往往也是振振有词:这是政府制定的政策,谁也没有权力改变的;如果为了你一户改变政策,那以前签过协议的怎么办,他们肯定会回来找我们补齐差价,以后的拆迁户怎么办,到底还按不按原政策执行;而且给每户多少补偿款,政府内部都是有程序的,不能随便来,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我们是要承担责任的。这种种说法都是为了让被拆迁人相信,对于政策以及其中的补偿标准,你只能默默地接受。 

 

然而,当你质问这些政策是谁制定的?怎么制定的?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其中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这时候,拆迁方就会说你和政府对着干,不支持政府的工作。总之,一顶又一顶的高帽子在等着。甚至有的时候,这些所谓的政策连个红头文件都没有,全凭拆迁方一张嘴,真也是它,假也是它,而被拆迁人往往就会迷失在拆迁方布下的迷魂阵之中。

 

2

违建威胁

 

违法建筑,是拆迁方的另一件洗脑法宝。这种情况在农村房屋和企业拆迁中最为常见。

 

在我们广大农村地区,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的情况比比皆是。大家都认定,这块宅基地是村里、乡里批给我的,本来就是盖房子的,而且大家都没有办过什么建房申请,盖的时候也没有人管,怎么一到拆迁了,就成了违法建筑。另外,很多企业、工厂在自己合法使用的土地上自建一些厂房,这些厂房往往没有建房手续或者手续不全,而这些自建房在拆迁中常常拆迁方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只给予极少的补偿,甚至不给任何补偿就强行拆除。

 

但是,这些自建房屋往往都有一定的历史原因,或者是当时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或者是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出现了很多实际上长期使用的情况存在。这些自建房屋在拆迁来到之前无人问津,也没有相关部门来制止或者给予处罚,但是一旦遇到拆迁,各路诸侯就跳将出来,称这个违法、那个没有规划,再不签字就要强拆。这对于被拆迁人的心理压力是很大的,很多人都因为抵挡不住压力而匆忙签字走人。

 

3

奖励诱饵

 

搬迁奖励,也是拆迁方的惯用招数。在公布补偿安置方案时,通常都会规定一个奖励期。

 

在奖励期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可以享受不菲的奖励费。一般拆迁奖励费的名义都是提前搬家奖,配合拆迁奖励。本来奖励费是不多的,目的也是鼓励提前签协议,提前搬家。但是后来这个奖励就有点变了性质,奖励的金额变得越来越高,有的项目的补偿金额甚至逐渐与拆迁补偿金额相当。 

 

按照通常的补偿安置方案,如果过了奖励期仍然未签订补偿协议,那么就没有奖励费。其实这是拆迁方的洗脑战术,看起来高昂的奖励费实际上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往往是从被拆迁人应得的补偿里克扣而来。面对越来越高的奖励费损失,被拆迁人的内心也越来越着急,很多人会无法承受,而这也正是拆迁方洗脑成功的标志。

 

4

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是拆迁方众多承诺中最极致的表现,也是洗脑的巅峰之作。作为一个具有正常判断力的成年人,应该认识到签字的意义。签字,就表明你认可了双方协商确定的条件和条款,如果事后反悔,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则表明对方可以在空白处随意填写内容,从而将自己置于极度不利的境地。

 

之所以会出现签订空白协议的情况,一方面是被拆迁人没有认识到签字的法律意义,另一方面也与拆迁方的忽悠脱不了干系。在签订空白协议前,拆迁方往往会凭借其三寸不烂之舌,对被拆迁人许下种种美丽的诺言,会拍烂胸脯作出保证,但绝不会落实到任何书面文字之上。而被拆迁人也经常囿于熟人、邻里关系,对拆迁方产生不恰当地信任,最终让自己吃了大亏。 

 

5

置之不理

 

在拆迁补偿的协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就是,当你和拆迁方经过几次过招之后,双方因为补偿高低而无法握手言欢。

 

在接下来的几天、甚至是数天里,突然发现拆迁方好像消失了一般,查无音讯,真让人有一种望穿秋水的感觉。这个时候,被拆迁人往往就开始逐渐变得焦急,心理斗争也变得激烈起来,就好像脑子里有两个人,一个说:“是不是提的要求太高了?应该去找他们谈谈呢?”另一个说:“其实要求也很合理啊,不能去,得绷住劲儿。”那么,究竟应不应该主动找拆迁方呢?

 

答案是:不!因为此时拆迁使用的策略就是置之不理,把你晾在那里几天,其目的就是让你感到心慌,主动来找拆迁方,主动妥协。如果这时候去找拆迁方,无疑正中其下怀。拆迁方这时很可能会得寸进尺,声称他们不用这块地、不拆你的房子、不把你划入拆迁范围了,让你陷入水电不通、环境脏乱差的生活环境中。因此,作为被拆迁人,此时此刻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要认识到这是拆迁方的洗脑术、心理战,千万不可主动求和。因为拆与不拆、是否在拆迁范围内,都不是几个拆迁工作人员可以决定的。经过审批的项目,岂能说停就停?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岂可说变就变?

 

6

合法强拆

 

强拆有两种,违法强拆和合法强拆,这里主要分析合法强拆。合法强拆针对的有两种建筑,违法建筑和合法建筑。

 

对于违法建筑,拆迁方的一贯说辞就是强拆后没有任何补偿。然而,正如上篇所说,即使是违法建筑也要区分情况对待,要有合法的手续和程序才能强拆。最不济,这个违法建筑的材料也是属于其所有者的,如果强拆造成了破坏,也要给予补偿。对于合法建筑进行强制拆迁,自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实施之后,就只能由法院来执行,行政机关无权强拆。

 

然而,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往往会利用被拆迁人对法律的不了解,声称强拆后只有很少补偿甚至没有任何补偿,强拆之后你连现在的条件也拿不到了,还要忍受居无定所的生活,还是签了吧。拆迁方这时利用的正是被拆迁人对强拆过程和强拆后果的恐惧,因为很多被拆迁人都在电视、报纸上见识过浩浩荡荡的强拆大军、暴力甚至是血腥的强拆场面,还有强拆后的无奈、无助和泪水,这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威慑。就像是核武器,不一定真的要用,但是放在那里就是巨大的心理威胁。

 

7

吹毛求疵

 

吹毛求疵是拆迁方的惯用招数。

 

从土地证到房产证,从营业执照到纳税证明,只要他们想挑你的毛病,总能找出问题来,真的是“哪里没有挑哪里,So easy!”找出被拆迁人的瑕疵和问题之后,他们会非常有目的地把这些问题放大,夸大问题的影响。例如,如果没有土地证,他们会说你违法用地;如果没有房产证或者建房证,他们说你违反城乡规划;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和纳税记录,他们会说不能按照经营性用房补偿,没有营业损失补偿,等等。

 

总之,其目的就是利用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对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不了解,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达到低成本拆迁的目标。

 

8

小道消息

 

拆迁方的这些洗脑术,有的是直接面对被拆迁人施展,给被拆迁人面对面施加心理压力,改变被拆迁人的认识和看法,而有的则是通过小道消息进行散布。可以说,这是一种更加隐蔽的方式,因为传播这些小道消息的往往是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可信度要高于直接出自拆迁方之口。这些小道消息的内容无非是什么项目、啥时候动迁、怎么补偿、房子面积怎么计算等等,对于这些消息,坚决不能轻信,要有自己的判断。如果自己不懂,就要学习,要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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