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陈述
周先生的企业是以生产耐火材料为主的建材公司,面积着实不小。企业旁边是水库,2010年升级为水源地,2016年政府以环保问题为由,要进行企业拆迁,那么原委清晰的事情到现在迟迟未解决是为什么?
周先生给出的说法是,县政府是以他利益角度考虑,市委书记也明确告知县政府尽快处理且周先生也多次找过政府进行沟通,县政府就是推脱殆于处理。第一次县政府无厘头的说等待上级政府文件,看是否能将企业的土地进行升级,这样可能就会避免拆迁,期限是等三四个月,久等无果后,再次找到县政府时,政府再次拖延的理由是需要当事人自行找场地,找到场地再谈!
案情分析
殊不知以上种种行为竟然全部都是套路,2016年政府下达全部拆迁文件后,时至今日,周先生不但没有拿到任何补偿,并且接近三年企业关停无盈利,营业损失事小,像这种污染水源地的企业一旦强拆,损失不可估量!
遇到企业拆迁,县政府常会以以下理由挖坑:
1.以不合理的评估报告,压低补偿
2.说企业违建或缺少相关经营证件,限期拆除
3.以等待上级文件拖延补偿期限
4.可以恢复场地,要求当事人自行找场地
5.直接以其他无厘头理由拖延等
遇到以上这些情况,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听信政府片面之词,县级政府的目的无非是想压低补偿,所以这个时候 咨询相关律师,通过法律得到合理的补偿才是明智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