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放弃!违章建筑 + 偷拆 ≠ 无法争取补偿

德凯征地拆迁全国经验交流群内,一位来自四川省的王先生告诉我们:自家房屋遇到政府拆迁,但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太低,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所以,双方就补偿协议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可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这平静的日子竟被渐渐打破,自没有同意签补偿协议后就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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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25 18:17

德凯征地拆迁全国经验交流群内,一位来自四川省的王先生告诉我们:自家房屋遇到政府拆迁,但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太低,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所以,双方就补偿协议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可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这平静的日子竟被渐渐打破,自没有同意签补偿协议后就发现经常有社会闲散人员对其进行拦路,断水断电,逼迫其签订补偿,早日搬迁。为了躲避这些人,王先生就和家人一起搬到亲戚家暂住,但是后来才发现自己的房子已被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且已被偷拆。这可急坏了王先生,遂赶忙报警,但是警察部门却迟迟未予处理。王先生很绝望,想知道房子都被偷拆了还能争取到补偿吗?

一、律师分析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先补偿后搬迁,禁止采用暴力威胁手段违法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中有明确规定,对于采取暴力、威胁手段违法逼迁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上述《征补条例》第31条规定了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达到严重程度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在遭遇偷拆后想再与拆迁方谈判就会占据不利位置。毕竟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地位具有不平等性。

结合王先生所说案例来看,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偷拆人员进行抓捕,抓住拆迁方的程序违法点,给征收方施以足够的压力,迫其主动与被拆迁人进行谈判协商,这样才能争取到一定的话语权,加大获得理想的拆迁补偿的可能。

 

二、维权建议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查询该地段对于住宅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看其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追究警察渎职的责任

报警后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职责。

 

3、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就参与殴打、骚扰的社会人员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或者提请公诉机关提起刑事诉讼。


三、重点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像、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31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所以,在房屋遭强拆、偷拆、误拆后一定不要轻言放弃,及时启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仍有逆转局势的希望。特别是在未签协议时注意充分“守房”,以免陷入被动地位,保留协商谈判筹码才是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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