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如何取证告赢政府?你需要这份强有力的证据清单!

一、案件详情 刘先生系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大成章东村村民。2006年3月15日,刘先生与大成章东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涉案土地的承包权,并在此地建设养殖场从事蛋鸡养殖。 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4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
未知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1-07 16:18

一、案件详情

刘先生系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大成章东村村民。2006年3月15日,刘先生与大成章东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涉案土地的承包权,并在此地建设养殖场从事蛋鸡养殖。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4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未经合法程序即组织人员对刘先生的蛋鸡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给刘先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同时,在当地也造成严重恶劣影响。

 



 

二、律师介入



刘先生无奈之下,经过多方咨询最终决定委托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郭琴婷律师,闫晓丽律师。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位律师认为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在未出示任何相关书面法律文件、也未给予刘先生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即强行拆除其蛋鸡养殖场的行为明显违反物权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侵害刘先生合法财产权益。

最终,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焦点是:一、被告是否参与实施了被诉强制拆除原告养殖场的行政行为;二、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针对争议焦点,法院通过原告提供的养殖场拆除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参与实施了拆除原告养殖场的行为。

本案被告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行政强制行为职权合法,程序合法,该行为依法应予撤销。因涉案养殖场已被拆除,被诉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应确认违法。

 


三、德凯律师说

胜诉是由委托人和律师共同的努力促成,作为强拆中的受害者需要有保护证据的意识。很多人说我没钱找律师,打这种官司能否指点一下如何提交证据,结合本案德凯给大家列个清单作为借鉴:

1、土地使用证明,一般包括:土地承包证或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协议等,证明养殖场场占地合法;
2、养殖场被拆前整体结构照片或视频,证明原貌的存在状态;
3、养殖场强拆现场的视听证据,证明强拆行为何时发生,强拆组织者和实施者为何人。这里强调一下:很多人忽视这一证据的收集,如果没有强拆主体的确定也就代表着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不予立案;
4、养殖场强拆后现场照片,证明强拆后样貌及损失状况,为日后申请赔偿做准备;
5、如果当地政府以禁养区或者环境污染为由拆除,需准备禁养区养殖场整治名单、排污许可证明及排污设备照片。

再提示大家几个注意事项:

如果政府以“禁养区”为由施压,不要被所谓的网络卫星地图定性,法律上需要专业机构定位测量,如果您手里正好有非禁养区名单那再好不过;即使是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也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乡镇级政府没有权限;关于“未办理卫生、动物防疫、林地使用、土地使用手续是违法规模养殖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职权均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行使,养殖场在拆除前没有经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査和处罚的,事后补证属于违法。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 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所以强调两点: 

一、若没有通过法律程序认定违建,不要贸然自行拆除;
二、即使存在违建可能也享有6个月的维权时间。


 

北京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隶属于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团队由资深房地产律师李久凯组建,其团队成员均为征地拆迁领域的专业律师。北京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面向全国提供专....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801
  • 4000033150
  • beijingjingyi@lawyerscn.com
  • http://www.dekailawyers.com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德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