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给大家将了遭遇强拆后报警的重要性,不少朋友评论说,你根本不知道现实情况,报警后,公安机关不处理。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并没有调查询问,而是不了了之,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呢?
1、如报警后,公安机关未出警,或没有给予认可书面答复。那么需要保存好当时报警的通话录音或者书面报警的邮寄单据,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公安机关针对强制拆除行为不予以立案调查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对于暴力强拆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如报警后,公安机关仅作出了受案回执,不久又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针对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7日内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如果公安机关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原决定,可以再上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以此达到督促公安机关针对违法强制拆除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明确强制拆除主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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