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所以宅基地房屋补偿本就很低,一平米只能给个几百块”。这句话明显是套路,您一定要提高警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原则。当前,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建造、装修成本综合下来至少在每平米两千元上下,虽然咱们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但是房屋绝对是完完全全的私有财产,征收房屋需要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评估后进行补偿。当然,如果房屋补偿单价不够高,但是可以通过人头费、过渡费、装修补贴等其他项目进行补足,综合补偿结果可以使被征收农民平稳过渡到新居,那也是可以接受的。 总之,征收方以任何理由压低补偿标准,都是对咱们权利的侵害,您一定要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