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西两省关于拆迁安置的新规规定,拆迁可以选三种安置补偿方式,且拆迁安置房面积不得少于原房屋面积,少于部分必须给予货币补偿。
一、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超出面积要给予货币补偿。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重新安排宅基地面积的,应当对超过的宅基地面积部分给予合理补偿。
二、提供安置房补偿的,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原房屋面积。原房屋面积超过安置面积的,对超出的部分应当给予合理的货币补偿。
二、采用货币补偿的,应当评估宅基地和住房的价值,一并做出补偿。
此外,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重新建设用地的,对建筑物按重置价格给予货币补偿,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按照市场的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您了解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