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问题,这里全解答
评估报告直接关系到我们的补偿是否合理,这里我整理了最常见且关键的5个要点,记得收藏保存。
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2、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3、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5、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以上这些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