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案例

让补偿变得合法而简单

【胜诉公告】棚户区改造征收,又一起新疆当事人胜诉案件!

引言

 

在这个法治时代,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凝聚着律师团队的智慧与汗水,他们用专业知识捍卫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力量与温度。

今天,让我们走进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通过新疆当事人与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阿勒泰市行政执法局行政确认一案,感受德凯征拆律师的尽责与专业,以及裁定背后坚实的法律依据。

 

 

 

 

2021年10月18日阿勒泰市人民政府作出阿勒泰市XX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的公告,原告案涉宅基地房屋和种植园在征收范围内,但就补偿问题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因与被申请人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阿勒泰市行政执法局行政确认一案,当事人遂委托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委派—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进行解决和处理。

本案中,主要的争议焦点有二:1、被诉决定书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申请人提起本案诉讼是否已经超过起诉期限。

代理律师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积极搜索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对本案的焦点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说理。

最终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做了如下认定:

一、再审裁定认为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补偿做出准备、创造条件,其本身具有行政确认的法律效力,对相关权利人的权力义务产生了直接影响,是独立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被申请人在向申请人送达案涉决定书时,申请人拒绝签收,被申请人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相关规定向申请人留置送达。再申请人或其家属拒绝签收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应当将决定书留在申请人的住所。因本案被申请人未提供拍照、录像或者见证人等方式证实留置过程,故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申请人已将决定书留在申请人的住所。

最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指令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这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行政诉讼,更是对公民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捍卫之战。本案裁定,不仅维护了新疆当事人的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树立了维权典范。

它表明,在面对政府违法行政行为时,公民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将给予公正的裁决。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专业、高效、诚信、尽责”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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