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拆迁人来说,胜诉不是目的,目的是拿满意合理的拆迁补偿款。 其实,在法律诉讼中,一个案件的判决不代表最终的结果。不管是民事官司,还是行政官司,尤其是在征拆的诉讼中,要最终把钱拿到手才算案件的完满结束。换句话说,只要能拿到钱,胜诉或是败诉,其实都没有太大的关系的。 而我们德凯律师团拆迁律师之所以要提起诉讼,其目的不是要拿到胜诉判决,而是要通过诉讼争取到谈判协商的主动权,在谈判中占据有利地位才能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
在征地拆迁的诉讼中,专业的拆迁律师会主要从拆迁方的程序错误方面着手。比如说:确认XX单位撤销土地证违法、确认XX单位强拆违法等等。这些程序上的瑕疵在各个地方的征收拆迁中都随处可见,这些程序上的错误法院不影响整体的拆迁利益,所以在这个层面上被拆迁人也是能取得胜诉判决的,进而也能取得谈判主动权。
所以,综上来说,对于征地拆迁的纠纷矛盾,打官司是必要的合法维权措施。但赢不赢并不是拆迁律师打官司的最终结果,有责任、负责的拆迁律师会通过诉讼来让被拆迁人拿到满意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