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见到一种情况:当地街道办,甚至是村委会,向辖区内的村民下发“致村民的一封信”“政策明白纸”等文件,就直接打着拆迁的名义和被拆迁人开始协商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了,甚至房屋也被强制拆除了,但是村民对补偿标准、建设项目等信息一无所知。
很多老百姓不知道,以为有了这些“合法通知”就可以听从安排拆迁了,其实自身获得的补偿远远低于合理范畴,生活水平严重下降,但是因为签过补偿协议而无可奈何。
那么重点来了,一个合法的征收项目,必须公开“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正规文件,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履行征收程序,所以,作为被拆迁人,您一定要擦亮您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