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纠纷中经常会遇见“以拆迁违法建筑的名义促进拆迁”的情形,被拆迁人的房子一旦被打上违法建筑的标签,不论是否真的“违法”,似乎我们都很难再说理。
在这里我和大家说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比如您的房屋是2008年之前建设的,那么今天的规定不能拘约束昨天的行为,这就是咱们常说的法不溯及既往,比如故宫已经建成几百年,你不能说故宫建设时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所以故宫是违法建筑,当年城乡规划法还不知道在哪,我们不能用现在的法律去规范我们之前的行为。
当然违建的认定除了要考虑历史渊源外,还要考虑建房的用途、审批和规划,认定程序等等因素,可不是说是违建就是违建,大家在征收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千万不要被拆迁方轻易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