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儿不能只听村委会胡说。
比如村委会没有权利说咱们老百姓的房子属于违建,或者是私搭乱建,更没有权利用这些理由直接对咱们的房屋实施拆除,如果他直接强拆的话呢,还会涉及到相应的一个刑事犯罪,可能会涉及到故意毁坏财务罪。
另外,村委会他是没有权利私自与咱们老百姓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么,在实践中呢,一般是由行政机关、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及房屋征收部门来签订这样的一个协议。
最后,村里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发放情况,村委会也是没有权利直接决定的,那么每家每户这个应该分得多少补偿款啊,这个分配情况应该怎么去分配?是应该召开村民会议或者说是村民代表会议来讨论决定的。
看了这个视频之后呢?记得转发给你身边的朋友,让他们也知道相关的一个基本情况,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