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不公告,手续不规范
征地公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一定是书面的形式。所以如果收到的是街道办、常委会的明白纸、告知书,甚至只有口头的通知,这些大部分是不合法的。
2.拆迁办单方指定房屋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是拆迁办单方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往往会低到吓人。原本二三百平米的小洋楼,拆迁款拿到手里就只能买得起二三十平的单人间了。
3.谈不拢就强拆
强拆只有一种,那就是司法强拆。未经法院依法裁定,任何强拆都是违法的。实践中我经常见到的却是补偿协议谈不妥就强拆,不经过司法程序,甚至是初一贴通知十五就扒房。这都是违法的拆迁行为。
4.不让老百姓选择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或者变相剥夺选择权都是违法的。只给货币补偿往往都补偿的很低,只给安置房补偿要么是面积很小,要么是小产权或者没产权,这样老百姓可就亏大了。
拆迁套路花样多,但只要您多思考,积极争取,一定能得到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