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了,补偿款按年支付,每年给一千元左右补偿款或补偿一千斤左右的粮食,不仅补偿年限非常长,而且没有保障,万一哪年突然不给你补偿了,老百姓们也只能干等着,跟挤牙膏似的盼着人家给点儿是点儿,还不敢反抗,担心一反抗啊,人家更拖着不给了。俗话说啊,“欠钱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补偿款一天没到位,老百姓就不敢挺直了腰杆儿去作对,何况是跟当官儿的作对。那么这种补偿方式合理吗?
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如果土地征收要求按年支付补偿,说啥咱也不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