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放个小长假,欢欢喜喜出游过个节,一回家,房子竟然被偷拆了?想打官司却不知道该去告谁?
房子被偷拆,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诉讼,救济自己的权利,但如果我们连房子被谁拆的都不清楚,应该把谁作为被告来起诉呢 ?
结合以往的案件经验,今天为您介绍三种最常见的推敲被告的情形
1、如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已经作出限期拆除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 则推定自然资源局为适格的被告。
2、如果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或者委托村委会/居委会实施的,那咱们就以政府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为被告。最通俗的理解就是,谁委托,谁负责,谁被告。
3、如果以上情形都没有,但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发布了征地公告,确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则推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为强拆主体,可以将其为被告来提起诉讼。
另外也要提醒您,如果条件允许,提前安装个摄像头,尽量保存强拆现场的视频 、照片 ,以便为后续的诉讼提供证据,有利于律师更好的为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