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强拆房屋的主体并不是很明确,有身穿便服的社会闲杂人员,有开挖掘机的实施人员,也有开着执法车辆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是在夜间实施的强拆,并且在实施强制拆除之前,也没有依法出具过强制执行决定书等,当事人无法准备辨别其真实身份。
还有的因为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取证困难,直接导致强制拆除主体的不明确,为后期提起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诉讼设置了重重障碍。
因此,通过拨打110报警,寻求警察帮助,可以明确强拆主体,为后期启动确认强拆之诉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不要纠结于报警有没有用,遭遇强拆及时一定要多次报警,当你去法院起诉时,申请法院依法调取自家房屋遭遇强拆报警后的出(处)警材料,那将会是一份很重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