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那么如何认定为“一户”呢? 原则上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