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长期生活在外地,在老家拥有宅基地一套,所有人是李先生。村里要征收,村委会在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哄着他的父亲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李先生得知后,不同意补偿协议上的条款,村委会却说,你父亲都已经签字了,法律认定协议有效。
李先生无奈之下找到了我们,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律师告诉您,亲属代签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咱们需要分情况讨论 。
一般情况下,协议无效。
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征收补偿的对象,也是与征收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合同相对人。除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人,即使是亲属,在没有获得代理权的前提下,也无权代替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简单理解就是,房本写谁谁签字,亲属签字无效。
特殊情况,经过房屋所有权人追认的,协议有效。
亲属代签后,房屋所有人追认签字或者与亲属签定委托合同的,则认定协议有效。
本案中,李先生的父亲并未受到其委托就签了字,事后李先生也并没有在补偿协议上进行追认签字,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