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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村民和村主任签订了一份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得知情况后却主张承包合同无效。 那村主任与个人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到底有效么? 在农村,村集体的土地承包过程中,发包的主体是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而不是村主任或某个村干部的个人行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有村委会的公章及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 如果,村里的负责人没有签字,但是有村里的公章,合同虽然有瑕疵但是有效。上述案例中村主任签字了但没有公章,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您了解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