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有人说,这不公平,这种说法对吗?
首先要明确,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地是承包给整个家庭的,不是给村民个人的
其次,在承包期内有人去世,有人出生,这很正常,不影响承包权益的变动
最后,如果家庭分户了,是有权向村里申请承包土地的,但前提是村里还有依法预留的机动地,或者通过依法开垦获得土地,还有就是村里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只有这三种方式,才有可能申请承包土地
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