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4户老百姓共12亩的玉米还有一个月就成熟了,却被村支书组织强制铲除了,原因是,他们拒不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而且,强制铲除了还不给赔偿,除非你乖乖听话在《土地租赁协议》上签字。…… 这听着,怎么有种“敬酒不吃吃罚酒”的感觉,村支书权力这么大?
事发不久,村支书被免职了,新上任村干部走马上任,赔礼道歉,协商赔偿,好一派正义!可是,事发之前,正义在哪里?为什么总是劣迹被曝光了,正义姗姗来迟了?如果这种行为没有借助媒体被广大群众所知悉,又会是怎样的处理结果?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
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应依法按照征收流程实施征收,按法律规定补偿被征地老百姓;以强制手段逼迫老百姓出租土地,绝对违法。
律师建议:当自己合法权益面临被侵害,一定要尽早启动法律程序维权,不要等悲剧已经酿成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