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下月实施,农民宅基地权益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宅基地管理”单列一节,深刻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宅基地的重视,要求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相关部门在推诿搪塞没有宅基地指标,将不受法律支持。实施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同时条例也专门作出四个禁止规定来保障我们宅基地的权益:
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2.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新条例对宅基地保障内容,您学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