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提出要保护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权益和股权权益。
国家政策是好的,但是部分村干部就是不执行。很多外嫁女结婚后没有把户口迁到婆家,或者是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到了娘家,在婆家享受不到任何的土地权益,在娘家也没有享受到,好政策变成一句空话么?
律师有话说:这种情况外嫁女可以到婆家的村委会开一个证明,证明在婆家没有享受到任何土地权益,然后把相关证明给娘家的村委会看。如果娘家的村委会拒不执行,可以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1条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