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每平米补偿700元,而周边商品房的价格已经达到7000每平,而且只有这单一的补偿方式,并没有安置房,这样我们可以不签征收补偿协议吗?当然可以,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收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准,保障长远生计。这种补偿方式明显越拆越穷,远远拉低了我们的生活水准,更谈不上我们将来的生活保障。面对这种不公平的拆迁农民朋友们完全有理由拒绝签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