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老房子拆不拆,拆了有没有补偿,村委会就一定说了算吗? 河南王先生一家常年在外打工,家里的老房子闲置几年没人住了,是王先生在村里的唯一住房。最近村委会说房子属于遗留的老旧房屋,要实施拆除,并且没有任何补偿。王先生多次找村里沟通,都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现在向我们进行咨询,村委会有没有权利拆除他的老房屋? 首先,村委会属于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并不具备强制拆除房屋的权利。其次,王先生的房屋属于村里的合法住房,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村委会的人员要实施强拆,实施强拆的人员,涉及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属于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