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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翻建房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以前没人管,很多农民朋友没有审批就翻建了自家房屋。现在相关部门突然来人说房子没有审批,属于违建要进行拆除,这样的说法对吗? 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用于自住且是全家的唯一住房,并且没有扩大面积,没有加盖,没有违反宅基地建房实质要求的话,就不应该进行拆除。可以通过补办审批手续使房子合法化。 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也明确的规定,这样的房子应选择补办手续等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再针对相应改正的情况酌情作出决定,而不是一刀切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