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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出现纠纷,用这三个办法解决。 1、协商解决问题。土地出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农民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行政机关处理。 2、行政机关介入解决。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由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3、司法介入解决。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对有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