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自家院子里建设车棚、圈舍、农具房等附属建筑,会不会认定为违建并予以拆除呢?
在农村,农民在主房建成后逐步建设附属建筑是很普遍的情况,一般也不会再单独进行规划审批。对于是否属于违建,咱们要分情况来看。
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建的车棚等附属建筑虽然没有经过规划审批,但也应当属于合法建筑。
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加盖建设附属建筑的,也不应一律予以拆除。
附属建筑通常是为了方便生产生活,在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不是特别严重的违法建设,无需一刀切地进行拆除。但是对于未经审批进行大规模的翻建、加盖,或者是用于经营,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的附属建筑,应当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