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冯先生租赁了村里7000多平米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后因国道建设需要,租赁的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土地和已经建好的厂房及附属设施全部被征收,原本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故冯先生要求村委会退还剩余的土地流转费用53.18万元及利息,却始终未得到答复。
我们在接受委托后,认为村委会至今未向冯先生返还剩余期限土地流转费用的行为,违反协议约定,侵害了冯先生的合法权益,遂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最终我方胜诉!法院判决解除之前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村委会返还冯先生剩余的土地流转费532194.43元及利息。
在征拆过程中,常常会引发土地流转协议无法履行、暴力逼签、偷拆房屋等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