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孙先生遇到拆迁,房产证上面积是150平,房屋实际可用的面积其实是200平。
拆迁方在进行评估的时候告知孙先生,可补偿面积只能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补进行偿,房屋附属的过道、厨房、小院面积都不计算在补偿范围内。
但是孙先生认为自己房屋的实际面积已经超过了房本上登记的面积,仅仅按照房本上登记的面积补偿显然是不合理的。那么到底应该以哪个面积为准呢?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拆迁中房屋面积并非只以房本上的面积为准,过道以及小院的面积也应该要求核算在内,除了违法建设的房子,一般都要以实际测量面积进行核算。
孙先生的房子属于合法建筑,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实际的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