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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是没有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由此可见,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是由乡镇政府主导的,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