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交了宅基地申请,村委会经研究决定不批准。这种情况下,村民能到法院去起诉村委会吗?答案是可以。
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同时,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农民建房要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公示后,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所以,村委会是依据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当我们提交了宅基地申请却不给批准时,村委会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您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