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很多无证房都会被拆迁方当做是违建进行拆除,一分补偿不给。
山东的沈先生有一处临街老房子,由于房屋没有证件,拆迁方在没有下达任何通知的情况直接认定为违建给拆除了。沈先生多次找拆迁方协商,拆迁方坚持认为无证房就是违建,拆迁没有补偿。
沈先生不服拆迁方的说法,找到我们来代理他的案件,在接受委托以后,我们到当地进行调查取证,收集拆迁方违法证据后直接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时,我们向法院表示,沈先生的老房子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国土资源局的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没有证件的房屋一定要先查明土地的历史现状,一刀切的行为明显损害了老百姓的权益,是明令禁止的。最终法院判决拆迁方行为违法,需要赔偿给沈先生房屋补偿319万元。
征收过程中遇到不合理的待遇,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