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民朋友,遇到了房屋拆迁或者土地征收时,跟我们谈补偿的不是区县级的征收人员,而是村委会,那么被征地的农民该不该签字呢?
千万不能随便签,您一定要清楚这三个问题:
一、村委会只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只能辅助征收方完成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村委会没有征收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征收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果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仲是村委会的名义或盖章,那么坚决不能签;
三、土地征收补偿是否签字都是您自己说了算,村委会无权替代本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