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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碰到过这种事儿吗?房子被强拆了,谁都不承认,互相推卸责任,这种情况该去告谁呢?按照法律规定,县市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有权搞拆迁。如果强拆行为谁都不承认,根据最高法相关案例,直接推定县市级人民政府是强拆的主体,您了解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