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管理本村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权利。
在土地征收案件中,往往会出现征收方将被征收土地的全部补偿款项一并支付给村委会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拿土地补偿款吗。要注意,有一个法律概念叫做综合区片地价,包含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村委会作为土地的所有权人,当然是具有提留土地补偿款的权利的,其目的主要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除此之外的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只能专款专用,统一发放给被征收农民。至于村委会提留土地补偿款的比例,尚无统一规定,实践中往往是先全部提留,再开会讨论使用分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