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制村民搬迁,更没有权利强制拆除村民的房屋。 村委会如果以房屋破旧、危房、违法建设等名义拆除房屋,都是违法行为,村民有权利通过民事领域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村委会打着危房、违建的名义拆房,实则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充当某一个角色,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揪出背后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行政主体,不要过多的和村委会纠缠,避免权利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