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有可能会被收回的,但是是有条件限制的。法律(《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不是村委会就有权进行收回。且收回的情形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只限于
1、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除此以外,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利用村委会下发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决定的方式来推进征收,均是不合法的。在收到类似的文书后,要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因为这时遭遇强拆的风险会比较大,如有更多想要了解的,可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