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朋友向我咨询,遇到征收来谈补偿的不是区县级的征收工作人员,而是村委会。那么村委会找咱们签字,该不该签呢?
千万不能随便签,遇到村委会搞征收您一定要了解这三件事
第一 村委会只是民事主体,不是行政单位,一般没有行政权力。 第二 村委会没有搞征收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征收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果征收公告和补偿的安置方案是以村委会的名义或者盖章的,可以拒绝签字。 第三 土地征收的补偿是否同意、补偿协议要不要签字都是老百姓自己说了算,村委会无权代替本人直接签订拆迁协议。 如果您已经与村委会签订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一定要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