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所在的山头要修电塔,自家500平的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山里土地面积有限,一旦房子被占用,孙先生一家既没有土地来建房子,也没有土地可以耕种,所以希望对方能够重新划分一块宅基地或者给安置房。但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是每平600元,一共给30万,除此之外什么补偿都没有。按照当地房屋的市场价,30万完全不够再买一套房子。孙先生不同意征收,一家人被控制住房子也被强拆。现在孙先生一家无处居住,只能废墟旁边搭了个棚子勉强度日。
修电塔占地没有任何问题,但要保证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孙先生失去土地和房屋,给的补偿又买不起现成的房子,生计难以维持,这样的拆迁违背了“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基本原则。目前孙先生已经选择走法律途径起诉征收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样正当的维权手段,没人能够阻止,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一定会给孙先生一个合法合理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