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多平米的厂房被夷为平地,成功胜诉获赔1800万。河南王先生在当地的招商引资下成立公司,并和村里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提供土地给王先生的公司作为建设企业用地。协议签订后,王先生在承租土地上建造了厂房用于经营。后拆迁方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对王先生下达了拆除通知并将3000多平的厂房夷为平地,给王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营20多年的厂房,相关部门仅凭一份拆除通知就进行强拆,明显存在程序违法。面对强势的拆迁主体,王先生及时委托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律师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对当地政府的强拆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政府对强拆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最终成功胜诉并帮王先生获得补偿18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