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施工,好好的房子震成危房,必须赔偿!
李先生的房子明明在征收范围之内,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却不进行征收,结果,房子因为修路施工震成了危房,无法居住。李先生想去要个说法,拆迁方却说“房子坏了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要是不能住,就尽快搬走。”听到这种说辞,李先生决定主动出击,找律师来帮助维权。
律师在介入后,首先对房屋的损害原因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确认房屋是因为外力因素导致的损害,而四周只有修路这一个工程。其次,李先生的房屋本就在征收范围之内,却没有进行征收,明显违法。在证明了房屋损害的因果关系以后,律师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对房屋进行征收,最终法院判决拆迁方依法征收李先生的房屋,并赔偿损失34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