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证房拆了不补?咱们老百姓可没这么好糊弄。
2000年张先生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现在遇到征收,征收方以房子没有证件为由,直接当违建强拆了,补偿也一分没有。张先生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裁定赔偿32万,张先生不服,找到律师帮忙维权。律师在整理好证据之后,依法提起二审上诉,在法庭上律师表明,张先生的房子是2000年修建的,而城乡规划法2008年才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建的房子虽然没有经过规划审批,也不应当一刀切认定是违建。最终二审法官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判决撤销一审裁定,并且要赔偿张先生强拆损失389万。
农村无证房是否属于违建,不能仅凭征收方一句话就简单认定,而是应当根据土地现状和历史原因来查明房屋的合法性。如果房子合法,即便是无证房,征收也要给予合理的补偿。